关注汛期饮用水卫生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发布3号卫生安全提示
关注汛期饮用水卫生安全
本报讯 (记者 董芳) 汛期雨水增多,多省市遭受水灾,饮水水源遭到污染,我市汛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也不容忽视。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汛期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今年第3号卫生安全提示:关注汛期饮用水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各供水单位要进一步树立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卫生管理制度与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集中供水单位要加强水源卫生防护及供水设施巡查力度和水质消毒、检测工作;二次供水单位要加强蓄水池(箱)卫生防护,防止雨水渗入,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供水单位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规范城市集中式供水和乡镇水厂卫生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指导,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学校饮用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持续降雨时要注意观察家中饮用水水质变化,如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物、异味、混浊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小区物业、供水单位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居民要养成良好用水习惯,不用脏水漱口或洗瓜果蔬菜,不喝生水,将水烧开3分钟后方可饮用,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摘自2016年7月26日《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