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昨日实施
本报讯 (记者 李兴华)我市首部城市供水条例昨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了大力宣传此条例,昨日上午,市自来水有效责任公司在展览馆门前举行了相关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维平参加了宣传活动。
《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经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2006年11月30日批准,并于本月起开始实施。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把供水企业和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进一步规范了供水市场,促进了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市节水办、水资办、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法制办等12家相关单位及一电厂和同煤集团两家用水大户共同参加了昨日的宣传活动。